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字号:T | T | T 2012-02-28 23:20:32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评论()条点击:
导读: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4月6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医学综合笔试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其他事项

(一)2012年不开设朝医和傣医考试。

(二)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编辑:赵伟

关键词:法律法规 医师 医疗机构 整形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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