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美容院减肥一年不掉膘
家住芝罘区的王女士,为练就所谓的“魔鬼身材”,在市区一家美容院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下,动了减肥的念头。
为使身材苗条白花3600元
经与经营者详谈,商家承诺,只要配合商家的饮食安排,一年可以减掉20斤,无效全额退款,双方当场签订合同,约定一年服务365次,费用3600元。
合同签订后,王女士在经营者的安排下,开始接受减肥服务。减肥期间,体重一直未有明显下降,面对王女士的质疑,经营者称该项目是一个长期过程,不会立竿见影,王女士将信将疑,直到一年期满,体重仍未减少,遂与经营者进行交涉,要求全额退款。却得到美容院这样的回答。
此时,经营者却辩称,王女士的体质有问题,不利于排泄,并且说王女士没有积极配合商家的饮食安排,没有按照经营者提供的食谱进行合理饮食,一年的服务也做满了,体重未减少是王女士个人的原因,不能退款。
上一篇:一审宣判 周岩情绪激动 下一篇:美男子6年做16次缩脚手术
已有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