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美容医疗机构审批进入VIP通道

字号:T | T | T 2012-09-03 16:14:27来源:医药经济报评论()条点击:
导读:在日渐兴起的美容医疗领域,民营整形美容机构不容小觑。近日卫生部出台《通知》,同等条件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设置审批社会资本举办的美容医疗机构。

 缺乏规范成软肋

目前医疗美容领域参差不齐,医疗广告漫天飞,非法行医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媒介完全以赢利为目的,接受大量的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医疗美容业缺乏统一的价格调控机制,许多商家为争夺客源,大打价格战,在标价的基础上竞相打折,恶性价格竞争扰乱了行业秩序。”

各医疗美容机构只能在卫生部门审批的美容项目内进行手术,不得超范围经营。但目前市场上的一些医疗美容机构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些医疗美容机构虽然获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在审批的美容项目范围之外开展手术。

针对行业存在的问题,本次《通知》也要求各地对于各种违规现象进行整顿。

对于医疗美容从业人员,《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开展美容主诊医师、医疗美容护理管理。尚未开展美容主诊医师管理工作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开展或委托中介组织开展美容主诊医师认定工作,并加强管理。

在医疗美容项目方面,规定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美容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类别以及《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核定其执业范围。

对于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通知》强调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美容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应当按照《广告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凡未获得批准而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或夸大疗效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此外,《通知》还规定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医疗机构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美容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有条件的还应当将美容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曹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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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美容 整形机构 整形美容 整形行业 整形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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