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美容医疗机构审批进入VIP通道
缺乏规范成软肋
目前医疗美容领域参差不齐,医疗广告漫天飞,非法行医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媒介完全以赢利为目的,接受大量的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医疗美容业缺乏统一的价格调控机制,许多商家为争夺客源,大打价格战,在标价的基础上竞相打折,恶性价格竞争扰乱了行业秩序。”
各医疗美容机构只能在卫生部门审批的美容项目内进行手术,不得超范围经营。但目前市场上的一些医疗美容机构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些医疗美容机构虽然获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在审批的美容项目范围之外开展手术。
针对行业存在的问题,本次《通知》也要求各地对于各种违规现象进行整顿。
对于医疗美容从业人员,《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开展美容主诊医师、医疗美容护理管理。尚未开展美容主诊医师管理工作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开展或委托中介组织开展美容主诊医师认定工作,并加强管理。
在医疗美容项目方面,规定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美容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类别以及《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核定其执业范围。
对于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通知》强调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美容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应当按照《广告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凡未获得批准而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或夸大疗效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此外,《通知》还规定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医疗机构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美容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有条件的还应当将美容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上一篇:探究:民营机构能不能做下颌角整形 下一篇:整形医生推出儿童读物 解释父母为何整容
已有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