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变“夺命院”
执业律师:情节严重将会触犯刑法
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刘鹏燕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该事件中,魏淑琳作为一个消费者在美容院消费期间发生了人身意外事故,最终导致死亡,美容院肯定是脱不了干系的。至于美容院如何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应该等尸检报告出来后再行定夺。在该事件中,天鑫恋美美容院只被允许在生活美容范围内操作,刮痧、按摩等项目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属于超范围经营并致死,情节严重的将会触犯刑法,将会追究美容院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来看,美容院应该积极地配合死者家属讲明事实经过,配合尸检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在对魏淑琳的死亡原因未定论之前,美容院对死者家属应该适当进行一些赔偿,尽到自己作为商家对消费者死亡的基本慰藉。待魏淑琳的死亡原因有定论后,死者家属可以根据死亡鉴定结论要求美容院进行民事赔偿甚至于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若避而不见,采取逃避责任的做法,则非常不合理。
刘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挑选美容院时,应该注意美容院是否有相关的资质证明、工商营业执照,还应该了解美容师是否有相关的资质,尤其是做一些整容手术时更应该慎重选择。
关键词:美容 整形美容 生活美容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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