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严打非法医疗整形

字号:T | T | T 2012-05-15 10:32:23来源:南方都市报评论()条点击:
导读:5月10日到8月10日,东莞将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严打严打非法医学美容整形,严惩非法行医“保护伞”。

“三打”开始打进医疗领域。东莞市委市政府于11日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其整治对象包括目前较为突出的“医疗机构超范围经营”、“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人工流产”等违法行为。会上还强调,为无证行医窝点及非法行医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将被追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严打非法医学美容整形

根据动员大会的部署,从5月10日到8月10日,东莞将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力争在三个月内,将全市的无证行医窝点基本清除,使非法行医行为基本得到遏制。

在会上,东莞市副市长喻丽君提出,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开始为集中整治阶段,重点整治内容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及个人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非法为他人接生、取环以及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宣传和医学科研院校、军队(武警)的名义,误导和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活动;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如超范围经营等。值得注意的是,工商部门还将加强对美容院、美发店等机构非法开展医学整形、医疗美容服务行为进行清查整治。

严惩非法行医“保护伞”

会上还专门明确提出,出租屋主不得将出租屋租给经营者作为无证行医的经营场所。喻丽君强调,对知道从事无证行医窝点等非法行医行为而继续为其提供场所的出租屋(铺)业主,由工商部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出租屋(铺)业主处以罚款。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喻丽君说,如果发现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镇(街道)和村(社区)党员干部直接参与经营无证行医窝点及非法行医的;为无证行医窝点及非法行医提供出租屋及其他方便的;为无证行医窝点及非法行医充当“保护伞”的(包括透露清查行动信息、阻挠执法工作、为被取缔无证行医窝点求情等);虚报瞒报有关经营无证行医窝点及非法行医的;相关职能部门消极执法的(包括互相推诿、明知不查、明查暗放、查处不严等行为)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单位和部门工作不力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编辑:赵伟

关键词:广东整形 非法医学美容 毁容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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